澳门特别行政区中级法院於今年10月已就保利达洋行有限公司针对行政长官宣告“海一居”土地批给失效所提出的司法上诉作出一审合议庭裁判,判决原告败诉,并确认行政长官宣告土地批给失效行为的合法性,惟有关判决并未转为确定性裁决。 现阶段,特区政府信守依法从保护小业主的合法权益的承诺,对“海一居”土地今后的利用已形成基本方案,并与原发展商有过初步的接触,惟未见对方有共同依法解决问题的意愿,特区政府将待终审判决后公布方案,依照《土地法》的规定最大限度保护小业主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