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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警方移交疑犯予澳门警方


於2017年12月14日下午约17时,治安警察局交通厅警员於莲花口岸跨境接驳客车候车站执行打击"白牌车"行动,期间目睹一辆轻型汽车正招揽客人,怀疑驾驶者正利用私人车辆提供有别於获许可或注册用途且有报酬之服务的违规行为,随即上前进行截查。有关驾驶者欲离开现场,警员立即站於轻型汽车的左侧,并拍打车窗出示工作证示意其接受调查,驾驶者未有理会及向警员方向驶去,企图用车辆压向警员,期间警员不断拍打车窗及喝令停车,唯驾驶者继续向其驶去,明知警员被拖行的情况下仍强行高速行驶约一百八十公尺,漠视警员生命安全继续往横琴方向逃去。事件导致上述警员头部、双手、右脚、腰部及臀部多处受伤,经救护车送到仁伯爵综合医院接受治疗,至12月18日出院。

治安警察局随即作出调查,并确定了涉事驾驶者的身份资料,由於怀疑其身处内地,治安警察局即时采取缉捕措施,同时透过司法警察局国际刑警澳门支局与广东省公安厅取得联系,於两地警方共同合作下,至12月15日下午於珠海成功截获涉嫌人及有关轻型汽车。涉嫌人姓林,男性,三十余岁,持澳门非永久居民身份证,涉嫌触犯《刑法典》第312条(违令)、第311条(抗拒及胁迫)、第279条(危险驾驶道路上之车辆)、第140条(加重伤害身体完整性罪)、第206条(毁损)及《道路交通法》第88条(遗弃受害人),将於22日上午移送检察院处理。另外,根据记录显示,涉事驾驶者亦曾於2017年10月6日於莲花口岸因驾驶"白牌车"被本局检控。

於12月21日下午,在珠海拱北口岸与澳门关闸口岸之间的缓冲地带,广东警方将涉嫌人移交治安警察局作进一步处理。是次成功截获涉嫌人,充分展示两地警方近年紧密合作,共同打击犯罪的成果,相关的警务合作机制取得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