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社交平台发布一则有关“2018年1月1日起如在街上乱抛垃圾或烟头,会被政府便衣执法人员检控并罚款1,500圆”之传言,卫生局表示关注。
根据经第9/2017号法律修改的第5/2011号法律《预防及控制吸烟制度》,自2018年1月1日起,在禁止吸烟地点,包括:巴士站少於10米划定范围违法吸烟(包括吸食电子烟),罚款将增加至澳门币1,500圆。卫生局强调,控烟执法人员常规执勤时,均穿著制服及配戴工作证,执法过程中会要求违法吸烟人士提供资料,并向其发出控诉书,但绝不会要求现场缴纳罚款。
卫生局呼吁市民配合新修订的控烟措施,特定禁止吸烟场所应及时更换新禁止吸烟标志,为澳门无烟文化、无烟环境共同努力。如有疑问,可拨打控烟热线28556789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