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就制定《网络安全法》於1月13及14日,在司法警察局总部举行两场公众谘询会,合共逾百名市民出席,其中先后有30名市民发言。
谘询会上,列席的政府代表详细介绍了《网络安全法》谘询文本内容,并与现场市民交流,听取他们对谘询文本的意见。绝大多数发言的市民表示支持订立该法,认为有助保障本澳网络安全,更有发言人士认为现时立法已是滞后;亦有发言者就个人资料保护、电话卡实名制、事故应对措施及技术支援、专业培训、监察对象及标准、设置网络安全负责人的资格及行政处罚等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多数发言者支持实行电话卡实名制,认为可以从源头预防网络犯罪;有发言者关注实名制实施时,如何保障个人资料不被外泄;亦有发言者提出须完善相关技术,以保障电话卡零售的正常营运;另外的意见是建议当局加强培训资讯科技专业人才,当发生网安事故时,对中、小企业提供技术支援。
列席的政府代表回应时指出推行《网络安全法》时会与相关业界保持紧密沟通,并会研究在实行电话卡实名制时,采取较便民的电子认证方式,尽量减少对业界营运环境的影响;同时,强调售卖预付卡的零售商在处理个人资料时需要遵守《个人资料保护法》,政府相关部门也会加强此方面的宣传工作。在本澳网络安全维护管理方面,网络安全事故预警及应急中心将依据欧美等国家的较成熟做法,主要监察及评估网络数据流量有否异常,从而发出预警和指引以保障网络安全,中心会与监察实体及被监察实体保持双向沟通,分享网安威胁资讯,共同减少网络安全风险及应对网安事故。
此外,政府代表也表示,在公开谘询期间收到不少市民及相关业界的宝贵意见,这些意见对优化法案的内容具有积极意义,但有个别市民利用谘询提出不客观、歪曲事实的指控,是非常不理性及情绪化表现,当局认为这是不可接受的行为,对优化法案没有好处,相信市民亦不愿见到这个情况。当局举办多场谘询会及多渠道谘询,旨在广泛听取市民意见。
列席两场公众谘询会的政府代表分别有保安司司长办公室主任张玉英、个人资料保护办公室主任杨崇蔚、保安司司长办公室顾问陈轩志及白安德(António Pedro)、行政公职局电子政务规划及基础建设处处长陈子健、司法警察局电脑法证处处长陈思晶及邮电局资讯科技发展处处长李广亮。11个监察私人领域业务的实体、行政公职局及司法警察局等亦有派出代表出席。
为期四十五天的《网络安全法》公开谘询将於2018年1月24日结束,当局於谘询期间共举行了8场谘询,当中5场面向公共部门及经营关键基础设施的业界代表,3场为全澳市民,集思广益,藉此期望完善法案内容;欢迎各界人士於谘询期结束前继续透过保安司司长办公室专页,或政府入口网站发表意见,又或者将书面意见邮寄或直接递交予保安司司长办公室或行政公职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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