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联合国人权委员会关於澳门特别行政区执行《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一份履约报告的结论性意见,澳门特区须於今年年初提交《公约》的第二份履约报告,以阐述澳门特区为履行《公约》的各项规定而采取的措施和该等措施的执行情况,以及自提交首次报告以来所取得的进展。第二份报告的内容的涵盖期间为2011年1月至2017年6月。
特区政府现正编写上述报告,为了使报告的内容更充实和全面,政府拟订了报告的项目大纲,欢迎公众根据大纲所列的项目,就《公约》的实施情况,於2018年1月13日至2月12日期间透过电邮、传真、邮寄或亲临的方式提供意见或资料,并就报告中应包含的其他主题提出建议。相关谘询文本可在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入口网站及法务局网站查阅及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