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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2月消费物价指数


统计暨普查局资料显示,2017年12月综合消费物价指数为111.08,按年上升2.04%,为2017年各月中的最高升幅,同时亦是2016年7月以来最大升幅;全年通胀率为1.23%,较2016年的2.37%进一步下降。

2017年12月的按年升幅主要由外出用膳费用和男女装鞋售价上升,以及公共泊车咪表收费、门诊费用和学费调升所带动。各大类价格指数中,医疗、教育和家居设备及用品大类按年分别上升4.38%、4.25%及3.77%,通讯大类则下跌5.40%。甲类(111.18)及乙类(110.29)消费物价指数按年分别上升2.03%及2.16%。

12月综合消费物价指数按月上升0.51%。冬季成衣应市,带动衣履的价格指数录得3.25%的升幅;旅行团收费及家佣工资上调,令康乐及文化和家居设备及用品的价格指数分别上升1.82%及1.22%。另一方面,酒精饮品售价下调,致使烟酒的价格指数按月下跌0.94%。甲类及乙类消费物价指数按月分别上升0.53%及0.41%。

2017年第4季综合消费物价平均指数(110.54)按年上升1.76%;甲类(110.63)及乙类(109.79)消费物价平均指数同样录得1.76%的升幅。

全年综合消费物价平均指数为109.56,较2016年上升1.23%;外出用膳收费、学费、男女装鞋售价及门诊费用上调,合共推高全年通胀率0.92个百分点。按大类划分,指数升幅较大的为教育(+6.32%)、医疗(+4.42%)及交通(+3.75%),通讯和住屋及燃料的价格指数则分别下跌4.68%及0.79%。全年的甲类(109.66)及乙类(108.73)消费物价平均指数按年分别上升1.20%及1.43%。

综合消费物价指数反映物价变化对本澳整体住户的影响。甲类消费物价指数反映约50%住户,其每月平均开支在10,000至29,999澳门元之间;乙类消费物价指数反映约30%住户,每月平均开支在30,000至54,999澳门元之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