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向业界介绍申领分层建筑物管理商业业务准照之相关内容,房屋局将於2月6日上午10时30分在青洲办事处举办“分层建筑物管理商业业务准照申请程序”专场讲解会,欢迎业界踊跃参加。 第12/2017号法律《分层建筑物管理商业业务法》於今年8月22日生效后,分层建筑物管理企业主(俗称大厦管理公司)必须持有有效准照方可在澳门特别行政区从事分层建筑物管理相关业务,并须依法编制及公布年度收支预算及上年度管理帐目等。 有意出席该场讲解会的人士,可於办公时间内致电报名热线28594875,预留座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