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总结过去三年的演艺评论创作成果及保存资料,推动澳门演艺事业发展,澳门基金会、文化局计划联合出版《2015-2017年度澳门演艺评论选》。自本年一月起公开徵集二零一五至二零一七年发表的澳门演艺评论文章,并於二月九日(星期五)截止递交作品。
评论选分“澳门作者篇”及“外地作者篇”两部分。“澳门作者篇”的选编范围为二零一五年一月一日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期间,澳门作者(持永久或非永久性身份证的澳门居民)发表於本地或外地报章期刊上之中文演艺评论文章,评论对象必须为二零一五至二零一七年间澳门艺团在本澳或外地的演出,或外地艺团在本澳的演出。“外地作者篇”选编范围为二零一五年一月一日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期间,非澳门作者发表於本澳或外地报章期刊上之中文演艺评论文章,评论对象必须为二零一五至二零一七年间澳门艺团在本澳或外地的演出。
“澳门作者篇”及“外地作者篇”来稿字数不限,每人每年度限投最多两篇作品,作品须以发表时的内容为准,恕不接受未刊稿、仅於网上发表或已结集出版之作品。评论选将邀请相关领域的专业人士进行编选,以精选为原则,但内容涉及澳门艺团在本澳演出之评论作品获优先考虑。
有兴趣的作者可於澳门基金会网页(www.fmac.org.mo)及文化局网页(www.icm.gov.mo)下载相关表格,亦可於澳门基金会研究所(南湾时代商业中心十三楼)、塔石广场文化局大楼及澳门笔会(慕拉士大马路二百一十八A号澳门日报大楼十一楼C座)索取。投稿时请将填妥的投稿资料表、声明书,连同作品的原刊稿电子档案(Word档,内文须注明刊物名称、发表日期及评论场次等相关资料)及如有的原刊稿副本,於二零一八年二月九日前邮寄或送交至澳门笔会,或电邮至penofmacau@gmail.com提交,资料不全、不确或非原刊稿恕不受理。提交资料的封面或电邮标题请注明“《2015-2017年度澳门演艺评论选》徵稿”及投稿类别。
如有查询,可於办公时间内致电二八七二零一五零澳门笔会张小姐(星期一至五上午九时三十分至十二时三十分,下午二时三十分至六时三十分),或八七九七八五一七澳门基金会梁小姐(星期一至四上午九时至一时,下午二时三十分至五时四十五分、星期五上午九时至一时,下午二时三十分至五时三十分)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