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公报今日(7日)刊登公告,就发出100个8年期轻型出租汽车(的士)客运经营执照开展公开竞投程序。有意竞投者即日起可前往交通事务局服务专区索取竞投案卷影印本,或登入官方网页www.dsat.gov.mo查阅及下载,并於3月8日(周四)下午6时前将投标书递交至中华广场3楼交通事务局服务专区。开标会议将於3月10日(周六)假综艺馆举行。
根据第28/2018号行政长官批示,有关执照由发出日起计有效期最长8年,且不得转让及延期。凡持有效澳门特区居民身份证或在本澳有居留权的自然人, 倘声明完全履行「经营的士客运业务执照」公开竞投竞投案卷所定的条件,均可参与是次竞投,并可以个人或联名形式参与,每一竞投人仅可参与竞投一个执照,且仅可提交一份投标书。
需用电动车及装导航系统
按照《轻型出租汽车(的士)客运规章》规定,是次增发执照沿用公开竞投方式,每个执照竞投底价为澳门币20万元,另须附加执照单价的10%作为印花税,并须缴付保证金澳门币5万元。而执照持有人须使用四座位纯电动车辆(不包括驾驶员座位),同时需在车内安装全球卫星导航系统,并把有关数据传送至交通事务局作交通数据分析之用。
中华广场服务专区收标书
有意竞投者需把投标书(包括投标书正本、竞投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影印本及已提交保证金的证明文件正本)递交至交通事务局中华广场服务专区,并取回投标书收条。倘投标书由竞投人的合法受权人签署,投标书内尚包括授权书正本或认证缮本,以及受权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认证缮本。投标书应置於密封且不透明的信封内,以火漆密封,信封面注明「致:交通事务局/为『经营的士客运业务执照』公开竞投提交投标书」字样,并写上竞投人身份证明文件上的姓名。
疑问可於21日前书面提出
凡对竞投案卷内容在解释上存有疑问,应以书面方式在2月21日(周三)前向交通事务局提出,提交地点为马交石炮台马路33号交通事务局六楼公共关系处,信封面上应注明竞投名称(「经营的士客运业务执照」公开竞投)及「要求解答」字样,信函内须写上姓名、联络电话及地址。交通事务局的解答将於2月28日(周三)附於竞投案卷以供查阅,且将公布以便告知利害关系人已有解答并附於竞投案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