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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一期社会房屋申请结束收约9,600份表

新一期社會房屋申請已結束

新一期社会房屋申请已於本月7日结束,房屋局收到约9,600份申请,其中,逾五成申请文件不足。根据第296/2009号行政长官批示规定,申请人倘没有於3月2日前补齐所须文件,将会被取消申请资格。

截至2月7日,房屋局收到的申请中,约有5,200份社会房屋申请表待申请人补充资料,欠交内容主要涉及收入与总资产净值证明,例如:由每月总收入证明、银行发出的载有指定日期结算金额的证明书或存折等。

为免申请资格受到影响,房屋局呼吁申请家团在2018年3月2日前按照收据凭条内注明之欠交文件事项补齐相关资料,否则,根据第296/2009号行政长官批示第六条第一款(三)项规定,申请将被除名。

於补交文件期结束后,房屋局将会立即开展申请表之审核工作,以编制临时轮候名单及除名名单。

新一期社会房屋申请统计资料

收表(份)

收齐文件(份)

欠交文件(份)

约9,600

约4,400

约5,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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