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促进本澳房地产市场长远稳健发展的组合措施,〈修改《市区房屋税规章》〉(第1/2018号法律)及《取得非首个居住用途不动产的印花税》(第2/2018号法律)於今年2月上旬获立法会以紧急程序通过,并且於2月10日正式生效。鉴於有关税务措施实施至今不足一个月,尚需时间观察措施成效,以便特区政府作出评估。
倘以财政局的物业成交统计资料来看,从特区政府向立法会提交上述法案到措施公布实施至今,本澳住宅的成交量确实有所增加,数字从1月上半月的426宗(1月全月成交1,986宗)上升至2月上半月的1,110宗。然而,值得注意,2月上半月与1月上半月比较,每平方米楼价录得约7.6%的升幅(由103,159元上升至110,984元),但若与1月下半月比较,则每平方米楼价下跌了14.9% (由130,409元下降至110,984元);若与1月全月数字比较,2月上半月的每平方米楼价则下跌了10.8% (由124,481元下降至110,984元)。
特区政府将会继续循增建社会房屋和经济房屋、加快审批私人楼宇工程申请、加快收回政府土地程序等多个途径,增加土地和房屋供应量。同时,特区政府会继续密切观察市场发展情况,在有需要时推出相应的调控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