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警察局联同交通事务局打击的士违规之行动,如下:
打击的士违规 |
一月份 |
滥收车资 |
567宗 (约占70.8%) |
拒载 |
156宗 (约占19.5%) |
在的士站未按先后次序载客 |
2 宗 (约占0.2%) |
其他违规情况 |
76宗 (约占9.5%) |
合计: |
801宗 |
按数据显示,其中滥收车资及拒载行为在整体检控量所占比例较大(共723宗,约90.3%)。另外,共票控19宗经营「白牌车」行为。
警方重申,提供的士载客服务之从业员理应遵守《道路交通法》及《轻型出租汽车(的士)客运规章》,为市民提供合法的接载服务。此外,经营「白牌车」属违法行为,作为执法部门,定必依法执法,秉公处理各宗违法个案。
治安警察局会继续配合相关职权部门,持续打击的士及「白牌车」违规行为,确保市民和旅客的权利和安全,维护澳门旅游形象。业界和市民旅客如发现上述违规行为,请主动致电治安警察局交通厅2837 4214、交通事务局8866 6363,或电邮psp-info@fsm.gov.mo、info@dsat.gov.mo,提供资料,以便跟进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