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改革谘询委员会於2018年3月7日下午在法务局举行第二十五次全体会议,会议由委员会主席行政法务司陈海帆司长主持,就《民商事调解制度》法律草案的内容听取委员的意见。
为回应社会对替代性纠纷解决机制的需求,提升解决争议的效率,法务局按施政目标,展开了构建和完善仲裁及调解法律框架的工作,并已初步完成《民商事调解制度》法律草案的草拟工作。会议上,法务局代表首先介绍澳门特区调解制度发展状况及有关法律草案的内容和立法理由。出席会议的委员普遍认同须就调解订立统一的法律制度,作为在澳门特区推动调解制度的法律基础。同时,各委员还分别就调解制度的适用范围、调解机构及调解员的资格、调解协议的内容、调解书的确认及其效力,以及司法机关在诉讼内调解的实务操作、成效及可行性等方面提出了专业的、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法务局代表对委员们提出的问题作出回应,并与委员共同探讨适合本澳的调解模式、如何宣传及促进调解的使用、建立调解员的威信、提高调解的使用等问题。
陈海帆司长感谢委员们就有关法案内容提供的宝贵意见,希望法务局根据各委员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完善法案文本,加快相关立法工作的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