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置於友谊大桥之超速侦测系统,已完成改动及更换新侦测设备,新系统之侦测点设置於桥梁及连接桥梁之公共道路,并已於本年02月22日投入运作。
根据统计,上述系统自投入运作后之首两周(02月22日至03月07日),共录得超速个案超过一千宗,占同期本澳总超速个案百分之七十。治安警察局将根据有关资料经分析后向违例者予以处罚。按照《道路交通法》之规定,驾驶者违反公共道路速度限制可被科处罚金600元至20,000元,而违反桥梁速度限制可被科处罚金2000元至40,000元,如属累犯者或严重超速,更可导致禁止驾驶。
治安警察局再次提醒驾驶者时刻遵守交通规则,保持安全车速违例者除可被科处罚金及禁止驾驶外,更可能会导致交通意外之发生,危及自身及其他道路使用者的生命安全,后果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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