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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2月消费物价指数


统计暨普查局资料显示,今年2月综合消费物价指数为112.18,按年上升3.12%,主因是今年农历新年在2月而去年在1月,令2月份的综合消费物价指数录得2016年3月以来最大的按年升幅。升幅主要由外出用膳及新春期间旅行团收费上调,住屋租金、公共泊车咪表收费及女装成衣售价调升所带动。

各大类价格指数中,康乐及文化、衣履、医疗和杂项商品及服务大类按年分别上升10.72%、5.61%、4.81%及4.78%,通讯则显著下跌11.24%。甲类(112.28)及乙类(111.40)消费物价指数按年升幅为3.10%及3.30%。

2月综合消费物价指数按月上升0.93%。新春期间旅行团收费及机票价格上扬,医疗保险及岁晚理发服务收费调升,带动康乐及文化、杂项商品及服务和交通的价格指数分别上升7.05%、1.77%及1.75%;与此同时,食物及非酒精饮品的价格指数上升1.19%,主要是蔬菜、鲜鱼及海产售价上升,以及外出用膳收费上调所致。另一方面,冬季衣履减价促销,令衣履的价格指数录得2.29%的较大跌幅。甲类及乙类消费物价指数按月分别上升0.96%及0.73%。

至今年2月为止的十二个月内,综合消费物价平均指数较前一期上升1.46%,以教育(+5.79%)及医疗(+4.64%)的升幅较大。甲类及乙类消费物价平均指数较前一期分别上升1.45%及1.54%。

今年首两个月综合消费物价平均指数按年上升2.43%,甲类及乙类消费物价平均指数分别上升2.39%及2.74%。

综合消费物价指数反映物价变化对本澳整体住户的影响。甲类消费物价指数反映约50%住户,其每月平均开支在10,000至29,999澳门元之间;乙类消费物价指数反映约30%住户,每月平均开支在30,000至54,999澳门元之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