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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第二期高校学生活动资助计划接受申请


2018年第二期“高校学生活动资助计划”现正接受申请,欢迎符合资格的非牟利高校学生社团、民间团体及大专生提出申请。

高校学生活动资助计划旨在鼓励和支持学生自主筹划各类活动,累积经验,培养组织和领导才能,促进全人发展。该项资助计划分为“高校学生社团年度活动资助”和“特别专项资助”两部分。“高校学生社团年度活动资助”申请对象为於本澳依法成立的非牟利高校学生社团,包括本澳或於澳门以外地区的澳门学生社团;而“特别专项资助”申请对象则为於本澳依法成立的非牟利高校学生社团、民间团体、於本澳或於澳门以外地区升学的澳门大专生。

扩大资助范畴

“特别专项资助”的资助范畴包括“义务工作”、“专业实践”、“扩阔视野”及“知法普法”四方面。今年进一步扩大“扩阔视野”及“知法普法”的资助范畴,推动大专学生积极参与有关“一带一路”建设及“粤港大湾区”规划为题的活动,加强对相关政策的认识;以及大力支持学生举办和参加纪念《澳门基本法》颁布25周年活动。

第二期“高校学生活动资助计划”申请日期现正接受申请,截止日期为本年4月11日。拟申请的非牟利高校学生社团、民间团体、於本澳或於澳门以外地区升学的澳门大专学生,可於指定期限内填妥申请表,并连同活动计划书及所需资料,以亲身递交、邮寄、传真或电邮方式送至高教办(地址:澳门罗理基博士大马路614A-640号龙成大厦7楼)。

有关申请详情可浏览高教办网页(http://www.gaes.gov.mo/)。如有查询,可致电83969346或83969383与高教办人员联络,或电邮至 afees@gaes.gov.m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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