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2016号行政法规《公务人员的招聘、甄选及晋级培训》已由第23/2017号行政法规作出修订并於2017年8月21日生效。按新法规开展首个以学历程度进行的综合能力评估开考,由3月29日起接受报考,报考期为20天,即3月29日起至4月17日。
经修订的统一管理制度由一个开考两个程序,改为两个独立的考试,包括:由行政公职局负责的综合能力评估开考,以及由用人部门负责的专业或职务能力评估开考。综合能力评估开考和用人部门的招聘程序将分开进行。
是次开展的小学毕业程度综合能力评估开考成绩有效期为三年,取得“合格” 成绩的投考人,自上述开考的成绩名单公布之日起三年内,如符合法定要件,准予参加由用人部门开展的勤杂人员(起薪点:110点)、技术工人(起薪点:150点)、轻型车辆司机(起薪点:150点)、重型车辆司机(起薪点:170点)、邮差(起薪点:170点)职程的专业或职务能力评估开考。
凡具有小学毕业学历的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且符合担任公职的一般要件(即年满18岁且未达65岁、具任职能力、身体健康及精神健全),均可报考。有意报考人士应於3月29日至4月17日选择使用电子报考服务平台或亲送报考任一方式进行报考,於报考期内递交经填妥并签署的《综合能力评估开考报名表》、身份证明文件副本、以及小学毕业证书或学历证明文件副本。
一、报考方式 (电子报考及亲送报考)
(一) 电子报考
配合公务人员统一招聘的实施,特区政府推出电子报考服务平台,投考人在开考通告的指定期限内,可随时随地利用电子平台办理报考手续,及查阅个人於统一管理开考的状况及进度。而之前已开立“政府服务登入帐户”的人士,可使用原有帐户。
未有帐户的人士,首先需要申请及开立“政府服务登入帐户”,成功启动帐户后,便可通过其帐户登入电子报考平台或“澳门政府服务”手机应用程式,於报考期限内进行报考及上载相关文件。
申请开立“政府服务登入帐户”包括3种途径,包括亲临申请、行政公职局自助服务机及身份证明局自助服务机,详情请参阅统一管理制度专题网页(http://concurso-uni.safp.gov.mo/)。
上述3种途径自申请至核准需时不一,选择电子报考的投考人请注意申请开立帐户的时间及途径,以便在报考截止日(4月17日)前完成报考手续。
(二) 亲送报考
除电子报考外,可选择亲送报考方式,由投考人或他人(无须提交授权书)前往水坑尾街公共行政大楼地库一楼办理报考手续,亲送报考还设有网上预约服务(http://concurso-uni.safp.gov.mo/),方便投考人在报考期限内安排合适自己的时间前来办理报考手续。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四,上午9:00至下午5:45;星期五上午9:00至下午5:30,中午照常办公;公众假期及2018年4月2日特许豁免上班日不办公。
二、已通过去年综合能力试无须报考小学毕业学历综合能力评估试
根据新法规定,已於2017年年中公布综合能力评估程序成绩的勤杂人员、技术辅导员或高级技术员职程考试的“合格”人士可从有关成绩名单公布日期起三年内直接报考由用人部门开展的专业或职务能力评估开考。为此,如上述人士欲参与稍后由用人部门开展的勤杂人员、技术工人、邮差、重型车辆司机、轻型车辆司机职程的专业或职务能力评估开考,则无须再报考是次小学毕业学历的综合能力评估开考。
市民如欲获取更多资讯及查询,欢迎阅览统一管理制度专题网页(http://concurso-uni.safp.gov.mo/)或致电服务热线:8866 88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