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财政司司长梁维特於2018年4月16日与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财政部副部长Do Hoang Anh Tuan在澳门签署了《对所得避免双重徵税和防止偷漏税协定》。
签署双边协定的目的是为了避免两地政府对两地居民的同一项收入(所得)双重徵税,适用的税种包括澳门的职业税、所得补充税及市区房屋税,以及越南的个人所得税及营业所得税;同时,双方亦在不动产所得、联属企业、股息、利息、特许权使用费、转让财産所得、退休金、政府服务、学生及学徒、以及其他所得等多个方面订立了税务互惠条款。
澳门特区作为「经合组织税务信息透明与交换全球论坛」的成员,承诺履行国际认可的税务透明及信息交换标准,并争取与更多国家和地区,尤其是与澳门特区文化、经贸紧密往来的葡语系国家以及「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磋商签署对所得避免双重徵税协定。这次签署对於增加税收透明度和防止双重徵税有著重要的意义,亦进一步加强澳越双方的合作关系,为两地经贸互惠合作发展提供更有利的条件。
协定的签署除了配合「经合组织税务信息透明与交换全球论坛」的同行评审要求外,亦有利於营造公平的税收环境,以实现澳门特区在国际税收透明与税务合作方面的承诺。梁维特在签署仪式上表示,澳门将继续与其它国家和地区加强合作,致力构建符合国际标准的公平税收环境。
梁维特又表示,除了税务合作外,乐见澳门特区与越南在此基础上继续探讨及深化双边合作关系,在商业、贸易、旅游、教育等其它范畴建立更密切的联系。这次合作只是一个开端,今后将会迎来更多互惠互利,共荣共赢的合作机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