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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改革谘询委员会第26次全体会议


法律改革谘询委员会於2018年4月30日上午在法务局举行第二十六次全体会议,就《通讯截取及保障法律制度》谘询文件的内容听取委员们的意见。会议由委员会主席行政法务司陈海帆司长主持,保安司司长办公室主任及保安司的其他代表列席了会议。

随著通讯科技不断发展,现行本澳有关刑事侦察的法律制度已无法符合执法工作的实际需要,因此,有必要制定符合社会现况及具前瞻性的法规,使其能更符合现时澳门的实际情况,确保刑事警察机关在执行侦查工作时有法可依,同时也能配合澳门作爲“智慧城市”的发展定位。会议上,保安司代表介绍了制定通讯截取及保障法律制度的基本情况和立法理由,以及谘询文件的主要内容。

出席会议的各位委员普遍认同在符合并确保《澳门基本法》第三十二条 “澳门居民的通讯自由和通讯秘密受法律保护” 这一基本权利前提下,制定有关法律制度的必要性。同时,分别拟规范的侦查途径、证据收集方法,如何在符合合理、适当及适度的条件下才能采用;电讯营运者及网络通讯服务提供者的责任,以及违反义务的处罚制度等内容提出意见。保安司司长办公室主任、司法警察局局长及其辖下部门代表对委员们提出的问题作出解释和回应,并与委员们共同探讨通讯截取与保障个人隐私之间的关系等重点问题。

陈海帆司长感谢各位委员所提出的专业意见和建议,以便使有关立法项目谘询和草拟工作能更为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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