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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粤澳合作发展基金合伙人未有增资意向


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以财政储备出资人民币200亿元,与广东省共同成立广东粤澳合作发展基金(下称“粤澳基金”),目前,基金合伙人并没有任何增资的意向。

广东粤澳合作发展基金是由广东省政府和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共同推动,并由广东省属国有企业恒健控股公司与南粤集团组建粤澳基金管理公司,以QFLP(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的方式引入200亿元澳门财政储备资金,与澳门方共同发起设立的基金。以市场化方式管理运作,将投向与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特别是有利於粤澳两地经济民生的相关优质重点项目和广东自贸区的基础设施项目。

根据双方协议,基金全体合伙人总认购出资额为人民币200.1亿元。另外,为了对未来合作提供一定的灵活性,双方共识在日后有需要时,如经基金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双方可以考虑扩大合作,增加投入资金,最高上限为人民币1,000亿元,而增资方并不只限澳门特区政府。目前,基金全体合伙人没有任何增资意向。

特区政府将会适时评估基金的运作和效益情况,才决定双方进一步加强合作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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