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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社会服务界别法人确认续期申请


根据《选民登记法》的规定,法人确认的有效期为五年,於2013年10月15日前已获确认续期的法人,其确认的有效期将於今年10月16日届满。法人须於有效期届满前一百五十日至九十日期间申请续期(今年5月18日至7月19日),逾期不递交确认续期申请,其确认於有效期届满时即告失效,并导致相关的选民登记被注销。

社会工作委员会现通知有效期将於今年10月16日届满的社会服务界别法人,必须在上述期间办理续期申请。

详情可浏览社会工作局网页www.ias.gov.mo并下载相关表格。倘有查询,请致电28355280与社会工作委员会秘书处联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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