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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警察局展开打击超速驾驶执法行动

治安警察局展開打擊超速駕駛執法行動

交通厅於5月21日起,将派员在各区展开为期一星期的针对超速驾驶的执法行动,藉此提醒驾驶者保持应有的安全驾驶意识,确保行车及行人的交通安全。

警方会对於尤其超速、醉驾、毒驾、斑马线不礼让行人、驾驶时使用手提电话等行为,因应各种实际情况部署执法行动。根据道路交通法的规定,驾驶者须遵从有关路段所标志显示的车速限制,车辆超速行为属轻微违反,违反者最高可被科处罚金四万元及被停牌三年,违反者若未能於指定限期内处理,则有关个案将被转交司法机关跟进。

根据警方资料显示,今年1至4月份透过测速系统检控之超速个案约7200宗,而因为车速太快及不与前车保持适当距离引致既交通意外共约1600宗,约占整体交通意外成因的35%。

治安警察局在此呼吁,所有驾驶人士应为出行时间作好足够的预算,避免因赶时间而开快车甚至超速。尚未登记违例短信通知服务的市民,可於本局网站及手机警务易应用程式内进行登记,以便能即时知悉及查询车辆违规情况并尽早处理相关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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