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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男女涉嫌巨额诈骗被采取强制措施


就5男1女涉嫌利用住宅单位买卖公证书的证明文本(俗称“副契”)假冒业主出售物业单位的巨额诈骗案件,司法警察局已将案件移送检察院侦办。

针对案件的相关事实,检察院对6名嫌犯是否触犯《刑法典》规定的 “相当巨额诈骗罪”,以及 “伪造具特别价值之文件罪”进行立案侦查。

依照《刑法典》第211条第4款a项的规定, “相当巨额诈骗罪”可处2年至10年徒刑;同时,第245条亦规定,触犯“伪造具特别价值之文件罪”可处1年至5年徒刑。

因应被检举事实的严重性,以及案件的实际情况,经首次司法讯问,刑事起诉法庭法官接纳检察官的建议,命令对案中4名嫌犯采取羁押措施;另对2名嫌犯采取禁止离境、定期报到及提供担保金等强制措施。

依照《刑事诉讼法典》规定,案件将适时发还检察院以继续进行相关的刑事侦查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