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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辖权与可持续发展:海洋规划与海上运输”研讨会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二十日,国务院透过第665号令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区域图》,明确澳门特别行政区陆域和海域的管理范围。自此,澳门特别行政区依法正式管理85平方公里的海域,这将有利於促进和加强澳门特别行政区与邻近地区的融合和合作,为此,法律及司法培训中心将於6月11至15日下午6:15至晚上8:30,假座宋玉生广场诚丰商业中心7楼公务人员培训中心演讲厅举行为期五天的“管辖权与可持续发展:海洋规划与海上运输”研讨会。

是项活动是第三期澳门特别行政区与欧盟在法律范畴合作项目的一部分,研讨会将由以下嘉宾主讲:

1. Vasco Emanuel Vinagre Becker-Weinberg博士 - 葡萄牙里斯本新大学法学院教授、国际公法谘询组织专家

2. Paulo Jorge Cruz Tavares Saraiva Parracho - 葡萄牙交通运输管理局顾问、前葡萄牙海事行政局局长

研讨会将以葡语进行,辅以广东话同声传译,探讨议题包括:

  1. 2018/6/11

海洋法的一般概念

海洋空间与海上的主权及管辖权

2. 2018/6/12

海洋空间的规划与管理

欧盟法

国际上的最佳做法

3. 2018/6/13

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海洋空间规划与管理:最新发展及挑战

4. 2018/6/14

国际海事组织(IMO):历史及背景

国际海事组织(IMO)的公约及其履行情况

5. 2018/6/15

国际海事组织(IMO)的审核

在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执行情况

第三期澳门特别行政区与欧盟在法律范畴的合作项目将持续至2019年11月,项目的执行和协调工作由法务局负责,并由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多个不同实体及公共部门负责主办,包括法律及司法培训中心、欧洲研究学会、经济局、消费者委员会以及社会工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