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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澳基金严谨监督保本增值


金融管理局今(11日)向立法会议员介绍“广东粤澳合作发展基金”(下简称“粤澳基金”)的投资安排,金管局行政管理委员会主席陈守信指出,粤澳基金是区域合作及两地金融合作的创新模式,设有保本保息、退场和监督等机制,可确保财政储备的投资保本增值。

安全有效体现粤澳金融创新合作

截至2018年3月,特区财政储备总额达5,148.9亿澳门元,其中持有的人民币资产约为921.9亿澳门元。随着财政储备规模逐渐扩大,为优化财政储备的资产多元配置,争取提升中、长期回报,粤澳双方在《粤澳合作框架协议》下,探索开拓两地的创新金融合作。在内地监管部门容许的政策前提下,粤澳双方经磋商后同意采用“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ualified Foreign Limited Partner)形式,在贯彻安全、有效、稳健的原则下,共同设立粤澳基金。澳方作为“有限合伙人”,按一般市场惯例是主要出资方,会以财政储备出资人民币200亿元;而粤方作为“普通合伙人”,主要负责基金的营运及投资管理,按一般市场惯例象徵式出资人民币1千万元。

粤澳基金是粤澳金融合作创新所取得的积极成果,澳门特区财政储备将通过广东省省属的资产管理平台与广东省开展投融资合作,投资於广东省同粤港澳大湾区的重点优质项目,丰富了粤澳合作的内容;同时,澳门本地金融机构也有机会透过担任金管局的投资代理人,从而发展特色金融业务。

三机制保障财储投资回报

目前基金已完成注册手续,即将进行首次注资并正式运作。基金设保本保息、退场、监管三项机制,以保障澳门财政储备的投资保本增值。

基金主要投向广东省内基础设施和重点项目,以及与广东自贸区建设和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相关的、有利两地经济民生的优质项目等。考虑到基建项目一般投资期较长,前期营运风险相对较高,粤澳双方协议澳方投资收益将采取保本、固定回报加潜在超额收益分成的方案,由粤方承担营运风险。即无论基金是否盈利,澳方每年都可按实际出资额收取3.5%的约定收益,不会受金融市场波动影响,相较於财政储备投资的其他人民币资产,其年约定收益更有确定性。另外,市场上其他保本保息产品,投资方一般不会或较少享受到超额收益分配,但当粤澳基金营运满7年时,如整体年均收益超过7.8%,澳方可获超额部份55%的分成,明显较为优胜。

为向澳方提供充分的流动性保障,粤澳基金设有退场机制,澳方可因应自身需要,或当担保人的净资产低於澳方实缴金额的2.5倍时,澳方可按合约条款提前退出基金,并可全数领回本金、及部分或全部的约定收益。澳方对基金投资享有一定的否决权,包括可从粤方提供的投资项目库中列出负面清单。

为持续监督基金的营运及担保人的财务状况,粤澳双方已共识设立一系列监督机制,包括澳方会持续跟进基金的营运状况及担保人的财务状况,基金需每年向澳方提交由独立第三方完成的年度帐目审计报告,管理公司需定期向澳方汇报管理情况等。

经济与社会效益并举

粤澳基金是澳门融入粤港澳大湾区的重要切入点,澳门可从中获得更多区域合作的投资机会,更为澳门青年提供培训学习机会,可帮助澳门进一步融入国家发展大局,促进澳门经济适度多元。作为两地创新金融合作取得的首个积极成果,基金得到两地政府的高度重视。特区政府会严格监督基金的投资情况,确保特区财政储备的保本增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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