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第144/2018号行政长官批示,敬老金金额由2018年起调升至每年澳门币9千元。
特区政府为体现对长者的关怀,弘扬敬老美德,向合资格的长者发放敬老金。
社会工作局提醒在本澳居住的敬老金受益人,会於本年10月按既定方式自动获发敬老金,无需办理在生证明。
在澳门地区以外居住的敬老金受益人,则须於本年8月31日或之前办理在生证明,以便如期获发款项。
而对於新申请敬老金的长者,倘於本年8月31日或之前提出申请并符合资格,同样可於本年10月份获发敬老金;而在上述日期之后才提出申请者,则於稍后时间获发款项。
截至5月底,合资格领取2018年度敬老金的长者约有8万3千人,预计涉及发放金额约为澳门币7亿4千7百万元。
此外,社会工作局亦协助特区政府以银行自动转帐方式,於7月3日向已获确认资格的敬老金受益人发放现金分享款项。
如有查询,可致电敬老金查询专线2836 6166,或浏览社工局网页www.ias.gov.m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