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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葡消费者组织缔约成合作伙伴 连系中葡消保工作澳起平台作用

澳門消委會與葡萄牙消協簽署合作協議

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消费者委员会与葡萄牙消费者保护协会(DECO)建立合作伙伴关系,两会於六月二十一日在葡萄牙里斯本会议中心签署合作协议。

澳门消委会与葡萄牙消费者保护协会(以下简称葡萄牙消协)基於维护广大消费者权益的共同目的签署合作协议,透过人员培训、交换讯息、合办活动,共享研究报告等合作项目促进双方工作,而为配合中葡各方面交往越见频繁趋势,协议分阶段建立关於内地、葡萄牙及澳门居民在相互消费时发生投诉个案的处理机制,澳门消委会成为内地消费者组织与葡萄牙消协投诉个案的转介平台,协议双方承诺在接收到对方投诉个案后十五天内须作出转介,葡萄牙消协并会为曾在葡萄牙境内短暂逗留的内地消费者提供消费争议查询与调解方面的协助。

透过中葡消费者组织相互转介投诉个案这项便捷的维权措施,将可更全面增加内地、葡萄牙及澳门居民相互消费的信心,有助促进彼此经济等各方面进行更紧密的交往与发展外,对特区政府建立“一个平台”的目标具有其一定推动的作用。

“一个平台”著力促中葡消保工作更深广发展

合作协议善用澳门“一个平台”的作用来推动中葡消费者组织朝向更深远的发展,澳门消委会将依协议定下的阶段性目标循序渐进履行承诺,争取内地、葡萄牙及澳门消费者组织的合作由个案转介推上至更深广层次的合作,而最终目标是“一个平台”的服务领域可扩展至全国及更多的葡语系国家消费者组织。

大湾区与葡消费者组织合作成首要项目

在今年四月粤港澳大湾区广东省九个城市及港澳两个特别行政区消费者组织签定《粤港澳大湾区消费维权合作备忘录》中,已指定澳门消委会是大湾区各城市群与葡萄牙消保组织投诉个案的转办平台,为此,这次与葡萄牙消协签署协议后,澳门消委会将随即展开落实相关的工作。

葡萄牙消协成立四十多年,该会与澳门消委会合作关系始於九十年代,该会曾在澳门消委会修订《消费者的保护》法律过程中,以及完善消费争议仲裁制度提供经验与意见,消委会於今年四月向该会提出签署合作协议的意向,并在协议内定位澳门消委会是中葡消费者组织交流与合作的服务平台。

澳门消委会执委会主席黄翰宁及与葡萄牙消协主席 Vasco Rodeia Torres Colaço及理事会成员Jorge Manuel Morgado Fernandes代表两会签署该协议。全国政协副主席何厚铧,葡萄牙外交部国际化国务秘书Eurico Brilhante Dias、中国驻葡萄牙大使馆临时代办许志达、澳门经济财政司司长梁维特、澳门贸易投资促进局主席张祖荣及葡萄牙经贸投资促进局主席Luís Castro Henriques见证协议的签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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