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海关先后於本月9日及10日查获两宗走私案件,检获大批美容用品及电脑中央处理器,分别有一名本地男司机及一名香港女性涉案。
本月9日,一辆粤澳两地牌私家车经关闸口岸进入澳门时,经海关风险评估系统分析,被判断为须接受检查。关员检查当场发现,私家车车尾载有大批未经申报的美容用品,共187盒,约值澳门币2万2千元。经翻查纪录,该驾驶者亦曾於2016年因携带未经申报及检疫肉类入境而被起诉。另外,一名香港女性旅客於本月10日经外港客运码头入境时,关员发现其神色有异,且衣服形状不自然,经检查,发现其身上藏有456枚未经申报之电脑中央处理器,有人供称该批物品购自香港,约值港币20万元。
有关人士涉嫌违反第7/2003号法律《对外贸易法》第十条第一款(一)项之规定,一经定罪,可被科处澳门币1千元至5万元罚款,而被缉获的货物亦会宣告归澳门特别行政区所有。
海关提醒入境本澳的人士,物品的进出口受《对外贸易法》监管,若所携物品受澳门现行法律管制,应主动向海关关员作出申报。如欲了解更多关於物品进出本澳的相关规定,可浏览海关网页www.customs.gov.mo或致电海关热线8989 4317查询。
查看图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