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者事务委员会结束日本东京交流考察行程,代表团团长、长者事务委员会副主席兼社会工作局黄艳梅局长在总结行程时表示,此行全方位地了解和借镜日本政府和东京地区在长者政策和服务方面的成功经验,有助推动本澳长者服务的进步和发展。
在7月11日至13日期间,代表团拜访了“社会福祉法人全国社会福祉协议会”、“日本红十字会综合福祉中心”及“日医学馆有限公司”,分别听取当地民间组织及私营机构讲解日本长者长期照顾服务的情况。
日本为应对超老龄化社会的照护需求,在长者照顾保险制度之下,将经评估确定的被保险人之照护程度分为七级,包括「要支援」两个级别及「要介护」五个级别。按各级别的服务需求,由民间组织及私营机构提供由家务助理至完全照护的多元化服务,包括:家居照顾、日间护理、短暂住宿、院舍照顾及住院服务等。其中,民间组织“日本红十字会综合福祉中心”透过其楼高八层的福祉中心,为一至五级「要介护」的长者提供综合性的家居照顾、日间护理、失智症长者小型家舍、健康照顾和特别护理院舍等服务;而私营机构“日医学馆有限公司”则透过其设於日本各地的居家型及住宅型介护服务设施,提供长期照顾保险制度下各级程度的长者照护服务。
日本65岁或以上的长者人口占总人口逾27%,面对不断涌现的长期照顾需求及持续增加的照护开支,日本民间组织的联合机构“社会福祉法人全国社会福祉协议会”正积极推动居民发挥自助支援与互助精神,透过地区密集型服务,支持长者留在家居生活,尤其透过预防工作降低他们对费用高昂护理设施的使用需求,缓减长期照顾资源负担,使社会得以持续发展。
除此,代表团亦分别前往富士通有限公司及Abilities有限公司,了解资讯科技及各式辅具在长者照护方面的发展及应用情况;并拜访了世田谷生涯大学,了解该校推动地区长者教育的服务理念及营运模式。
委员们在总结参访行程时表示,日本自2000年开始推行长期照顾保险制度,引入国民及政府共同负担的支付原则,应对日益膨涨的照护需求,维持老龄化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有关实践经验对人口老化地区具前瞻的启发作用。此外,日本长者服务的核心理念著重发挥长者自身能力,结合照护支援,让长者尽可能独立和自主地在社区中安老,相关理念值得本澳学习。此外,委员们对於日本长者服务设施善用智能机械设备,缓解人力资源紧张问题感到印象深刻,建议本澳未来引入相关辅助设备,提升护理人员的职业安全。代表团团长、长者事务委员会副主席兼社会工作局黄艳梅局长感谢委员们的意见和建议,相信代表团在日本考察期间的得著和启发,有助推动本澳长者服务的进步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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