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过导航

交通局上半年处理37宗公共停车场滥泊

濫泊車輛被移離公共停車場

交通事务局辖下44个公共停车场2018年上半年共录得37宗滥泊个案,较去年同期大幅减少97宗,跌幅约72%;当中,电单车占7部,余下则为轻型汽车。

为尽快重新开放有关泊车位予公众使用,局方已按照《公共泊车服务规章》规定开展处理程序,有5部车辆的车主在拖吊前已缴交相应款项及把车辆驶离,余下32部车辆则由局方、警方或管理公司拖至存车场,其中11部车辆已被取回、4部车辆已执行注销或归政府手续,其余还有待车主认领或进行相关程序。

按照《公共泊车服务规章》规定,在公共停车场连续停泊逾八日、停泊在留用或私人泊车位、停泊在妨碍场内运作之位置或占用多个泊车位均视为滥泊;局方可与相关部门执行处罚程序,包括对有关车辆开立罚单、上锁、拖走并存放於存车场内;有关车主在接获有关通知后90日内未认领相关车辆即视其为弃置,车辆会被转交予财政部门拍卖,车主则继续被追讨过程中涉及的泊车、移走及按日计算之存放费用。

网页App等提供实时泊位资讯

交通事务局会继续加强打击公共停车场车辆滥泊行为,保障有关车位得以合理利用,并提醒驾驶者可透过交通事务局网页www.dsat.gov.mo和交通资讯站App,即时查阅局方管辖下的44个公共停车场的名称、位置、收费及实时泊车位的剩余数量;另外,驾驶者透过设於街道上的停车场讯息显示屏,同样可以查阅各公共停车场的实时泊车位剩余数量,以便尽快找到车位停泊。

查看图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