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逸园遗弃格力犬於狗场 民署保障格力犬得到照顾

民署管理委員會委員吳秀虹及動保督察到狗房了解情況

逸园赛狗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逸园)须迁离狗场的限期已届满,但逸园并没有履行饲主应有的责任及义务妥善迁置退役格力犬,五百三十三只格力犬被遗弃於狗场内。七月二十日晚上近十二时,民政总署管理委员会委员吴秀虹与兽医人员再到狗场确认情况,基於动物保护,民政总署按《动物保护法》介入跟进,确保有关格力犬得到适当的照顾。

七月二十一日凌晨零时,逸园并没有为格力犬作出迁置,共有五百三十三只格力犬被遗弃於狗房内。民署按《动物保护法》介入照顾格力犬,同时已接收有关饲养格力犬只的场地及设施。民署兽医及相关管护人员已於七月二十日下午到狗房了解狗只的状况,初步评估狗只健康情况正常,少部份有轻微皮肤病的情况,未有需要特殊照顾的狗只,而现场饲养环境亦符合《动物保护法》的相关规定。

民署已制定应对措施,除场地的清洁保安外,已调配相关技术人员,包括兽医、动保督察、管护人员进场照顾格力犬,同时早前亦已联络本澳动物保护团体,包括澳门爱护动物协会、澳门保护流浪犬只协会、澳门流浪狗暨动物安康协会、人人流浪狗澳门义工团、以及浪浪澳门义工团等,组织义工,确保每日有约四十名义工提供协助照顾格力犬。由於现时格力犬已休息,相关人员将於早上起正式进场,确保有关格力犬只得到适当的照顾。

同时,民署已按《动物保护法》相关规定,通知饲主须於七个工作日内领回动物,否则等同遗弃动物,遗弃每一只动物可被科罚澳门币两万至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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