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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凡航空破产案已归档 工商基金追讨欠款执行案停顿


鉴於早前社会大众和议员对政府通过司法途径追讨非凡航空(澳门)有限公司欠款一事非常关注,考虑到该事件涉及公共利益,现将初级法院对相关案件的审理情况公布如下:

2010年4月12日,非凡航空(澳门)有限公司(下称“非凡航空”)向初级法院提出破产请求,相关案件由初级法院第二民事法庭审理(案件编号为CV2-10-0001-CFI)。主理案件的法官於2010年6月10日作出批示,委任潘爱仪律师为破产管理人。其后,法官於2010年9月13日召开债权人大会,会上未能达成和解或协议,法官依法宣告“非凡航空”破产。

相关破产案的破产人“非凡航空”拖欠债务的总金额为1,140,785,017.68澳门元,被确认的债权人总数为1,841人,当中包括航空公司、特区工商业发展基金、各地机场、银行、股东、旅行社、乘客、员工等等。其中,被拖欠债务金额超过一百万澳门元的债权人有35位,被拖欠债务最多的一位债权人为鹰扬航空控股有限公司,欠款总额为469,865,821.26澳门元,其次是特区工商业发展基金,被拖欠的债务总额为212,000,000.00澳门元。

上述破产案在2010年11月10日至2013年1月24日期间进行了清算程序,破产管理人先后分批变卖被扣押的财产(包括车辆、装行李箱的货斗、飞机上用的手推餐车、办公室用品等等),所得金额为98,000.00澳门元,加上查封破产人的银行结余20,759.64澳门元,共计118,759.64澳门元。

根据法官的批示,上述清算所得的全部款项118,759.64澳门元用作缴付相关破产案的诉讼费用,结算后仍欠部分诉讼费用共62,761.36澳门元。此外,由於“非凡航空”已没有财产,终审法院院长办公室已按法官的批示,先后向破产管理人和两名辩护人支付报酬及开支费用合共84,161.50澳门元。

卷宗资料显示,在2011年3月15日至2015年12月16日期间,社会保障基金先后四次向破产人的部分员工作出垫支,金额合共1,532,297.08澳门元。

考虑到相关破产案的判决已转为确定,而且“非凡航空”已没有其他财产和金钱支付债权人所要求的债务,主理案件法官已於2018年1月23日作出批示,根据诉讼法律规定,宣告将案件归档。

另外,2010年8月10日,特区工商业发展基金(下称“特区工商基金”)作为其中一名债权人,针对“非凡航空”的股东、援助款项偿还的保证人“鹰扬航空控股有限公司”(下称“鹰扬航空控股”)向初级法院提起通常执行案,案件由初级法院第一民事法庭审理(案件编号为CV1-10-0088-CEO)。请求执行的依据为,“特区工商基金”透过中小企业援助计划先后向“非凡航空”提供总额为212,000,000.00澳门元的财政援助,而“非凡航空”共签发了五张本票作为上述债权的担保,所有本票均由被执行人“鹰扬航空控股”签署承兑保证,除此之外,被执行人“鹰扬航空控股”并没有提供任何实物或财产作为抵押或担保。其后,由於上述五张本票均不能兑现,“特区工商基金”以此作为执行凭证向法院提起执行程序。

2011年4月,法官应执行请求人“特区工商基金”的请求并根据被执行人“鹰扬航空控股”提供的资料,批准查封被执行人在香港银行帐户的金额,合共121,765.30美元。由於澳门特区与香港特区没有签署民事方面的司法协助而未能执行相关查封请求。2011年10月24日,经“特区工商基金”申请,法官命令查封了“鹰扬航空控股”持有的“非凡航空”的股份,票面价值为24,998,000.00澳门元。

2013年4月11日,法官按“特区工商基金”请求以密封标书的方式对上述被查封的股份进行司法变卖,然而法院并未有收到任何承购标书。应“特区工商基金”的请求,法官批准以私人磋商方式对被查封的股份进行变卖,并订定价值为17,498,600.00澳门元。2013年5月29日至2018年6月5日期间,主理法官为此先后委任了五名负责变卖人尝试以私人磋商方式对被查封的股份进行变卖,但五名负责变卖人均无法变卖股份。

2018年6月6日,法官作出批示,考虑到“非凡航空”已被宣告破产,不太可能有人愿意购入其股份之情况,为著不作出无用的诉讼行为,决定不批准延长透过私人磋商方式变卖被执行人针对“非凡航空”持有之股份,通知负责变卖人无需继续进行有关变卖。按诉讼法规定,相关执行程序等待执行请求人推动以及指定被执行人在澳门特区或有的其他财产予以查封并执行,否则法院将宣告中断案件之执行程序。

根据卷宗资料显示,被执行人“鹰扬航空控股”为一间在香港注册的投资控股公司,法定股本总面值为10,000.00港元,其股东为一间香港公司、一间澳门公司、一间萨摩亚公司和三间英属处女群岛的离岸公司。因此,“特区工商基金”其实早於2010年在本澳提起有关执行案之同时即应抓紧时间到香港特区透过司法途径向被执行人追究有关之承兑保证责任,而现时是否已过了有关追诉期则不得而知。

初级法院办事处

2018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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