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粤港澳三方共享之空气质量监测资料的准确度及可靠性,粤港澳三方每年会进行一次相互成效审核,并藉此机会加强技术交流,共同提升空气质量监测服务水平。2018年7月,本澳空气质量监测子站顺利通过了香港环境保护署的审核,而地球物理暨气象局预计於本年第四季对粤方其中两个监测站进行审核。
为持续改善珠江三角洲地区空气质量,粤港澳三方於2014年9月3日共同签署了《粤港澳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治合作协议书》,并启动「粤港澳区域空气质量实况发布平台」,地球物理暨气象局位於大潭山的空气质量监测子站也正式加入了「粤港澳珠江三角洲区域空气监测网络」,与粤港共享和联合发布区域空气质量的即时数据、季度统计概要和年度报告等空气质量监测资讯。
审核工作主要由审核方带备相关校准仪器及各类标准气体,至被审核方的空气质量监测站点,实地对气体分析仪进行多点标准浓度测试,及对悬浮粒子(PM10和PM2.5)监测仪进行流量和质量传感器审核,以确保被审核方各监测仪器输出结果,符合标准操作程序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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