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由即日起,可透过房屋局网页(www.ihm.gov.mo)查阅已发出的分层建筑物管理商业业务准照之情况,包括持有分层建筑物管理商业业务准照企业主的商业名称、技术主管的姓名,以及准照的编号及有效期,并将定期更新,以配合《分层建筑物管理商业业务法》即将生效。
截至今年7月30日,共收到189宗申请,包括139宗临时准照及50宗准照;已完成127宗的审批并发出相关准照,包括92宗临时准照及35宗准照;另有2宗临时准照的申请不获批准。
第12/2017号法律《分层建筑物管理商业业务法》将於下(8)月22日生效,届时分层建筑物管理企业主必须持有有效准照方可从业。
房屋局再次呼吁尚未申领准照之物管公司尽快递交申请,倘於该法生效之日起,从事分层建筑物管理商业业务的企业主未持有有效准照,将被科处澳门币5万元至50万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