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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青局尊重多元价值 协助学生健康成长


就本局领导於8月16日接受传媒访问后,本局留意到个别媒体的报导与访问的整体内容有异,特此作出澄清。

8月17日,有报章报道本局把同性恋学生转介诊治的内容,这与本局领导8月16日接受传媒访问时所述的整体内容有异。当时本局领导明确指出的是,如果学生因个人性取向提出辅导要求,而其心理或精神困扰已影响其学习、生活或身心健康成长,辅导员会向其提供协助;倘困扰的情况需要更深层的辅导,并超出学生辅导员可协助的范围及程度,才会建议向专业人士作出转介。按学生辅导工作的指引,相关转介必须得到学生及其家长的同意,且绝对不会强制,亦必须保密。

截至目前为止,本局及其他学生辅导机构从未对任何因对性取向存在困惑的学生,向任何医疗机构作出过转介,也未有学生要求转介。所以,出现相关误解,相信是因为现场不同语言转述存在误解所致。为此,本局於8月17日当天已向葡文传媒发出电邮,澄清访问时的内容。

在此,本局亦藉是次事件,简介本局的工作及理念如下:

首先,本局资料显示,有部分学生在成长过程中会因性或性别的情况感到困惑,也可能会因此而感受到来自周遭环境的压力,甚至产生焦虑。所以,当有学生因相关问题向学生辅导员求助时,将会得到解疑及协助。

其次,本局配合《基本学力要求》编写的品德与公民及性教育教学辅助教材,强调学生必须学懂尊重不同的价值观,拒绝任何形式上的歧视,培养其国际公民应有的素养。幼儿及小学阶段,学生须学懂性别差异,学会聆听与尊重不同的意见;初中则教导学生接纳多元价值,拒绝歧视;高中阶段,设有单元讨论性别议题,包括认识同性恋、尊重社会多元性别特质的人,以及学会以平等、尊重及包容态度对待同性恋,并附设教学投影片与工作纸,协助教师更好地开展相关议题,帮助学生检视自己的价值观,相关资源在德育中心网站供免费下载。

第二点需要澄清及强调的是,本局早前所提及的关於在学校实施性教育及婚前性行为方面的内容,是对正规教育学校的所有男女学生的要求,而并非只针对女生或成年人的规范。事实上,根据《刑法典》规定,任何人士与未满16岁的未成年人进行性行为,不论其是否自愿,均需负上刑事责任。本局作为负责非高等教育的政府部门,有责任教导青少年爱护自己及尊重他人。未来,本局将继续与其他政府部门进一步合作,开展面向全澳学校的法制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及强化青少年学生遵纪守法的意识,促进其健康成长。

最后,本局重申一直秉持尊重不同观点的理念,并锐意与社会各界共同努力,培养青少年学生具竞争力又肯负责的素养,以及协助全人发展,使学生发展正面的自我概念,协助学生做负责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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