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22日出版的《特区公报》刊登了小学毕业学历程度的综合能力评估开考的最后成绩名单。是次开考是按新修订的14/2016号行政法规开展的首个以学历程度进行的综合能力评估开考,共有3,397名准考人,考试於7月22日举行,当天有2,044人出席考试,出席率为百分之六十;综合能力考试成绩只分为“合格”和“不合格”,50分或以上评为合格,50分以下评为不合格,合格的投考人共有1,213人,合格率为六成。
笔试合格者三年内可报考勤杂人员、技术工人、重型车辆司机、轻型车辆司机、邮差专业或职务能力评估开考
是次小学程度综合能力评估开考的成绩有效期为三年,取得“合格”成绩的投考人,自本月22日起至2021年8月21日,只要符合法定要件,便可报考公共部门为填补勤杂人员、技术工人、邮差、重型车辆司机及轻型车辆司机职缺而举行的专业或职务能力评估开考。
已通过去年综合能力考试者在成绩有效期内亦可报考
根据新法规的过渡规定,已於2017年年中公布综合能力评估程序成绩的勤杂人员、技术辅导员或高级技术员职程考试的“合格”人士,亦可从有关成绩名单公布日期起三年内,直接报考由用人部门开展的填补上述职缺的专业或职务能力评估开考。
鉴於部门将陆续开展上述的专业或职务能力评估开考,有意报考部门职缺的“合格”投考人,应留意《特区公报》第二组(逢星期三出版)相关开考通告的公布。此外,亦可阅览统一管理制度专题网页(http://concurso-uni.safp.gov.mo/)的最新消息。如有疑问或查询,欢迎致电服务热线:8866 8866。
本月底将开展学士学位程度的综合能力考试
按计划,行政公职局将於本月底开展学士学位程度的综合能力评估开考;以及在第四季开展高等专科学位程度的综合能力评估开考。
关於本月底开展的学士学位程度综合能力考试,取得“合格”成绩的投考人,自成绩名单公布之日起三年内,如符合法定要件,可参加由各部门开展不同范畴的高级技术员、兽医、气象高级技术员、翻译员及文案的专业或职务能力考试。
凡具有学士学位学历(又或不获颁授学士学位的连读硕士或连读博士学位)的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且符合担任公职的一般要件(即年满18岁且未达65岁、具任职能力、身体健康及精神健全),均可报考综合能力考试。投考人可选择电子或亲送方式,於报考时必须提交《综合能力评估开考报名表》、身份证明文件副本,学士学位证书副本(又或清晰指明属连读课程的硕士/博士学位证书副本)。
根据新法规的规定,已於2017年年中公布的高级技术员职程综合能力评估程序成绩“合格”人士,可从有关成绩名单公布日期起三年内,直接报考由用人部门开展的专业或职务能力考试,并无须再报考是次学士学位程度的综合能力评估开考。
为此,行政公职局呼吁有意报考人士请提前作出准备,并应留意《特区公报》第二组、统一管理制度专题网页(http://concurso-uni.safp.gov.mo/)及报章刊登的开考讯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