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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0期《澳门消费》已出版

第300期《澳門消費》已出版

消委会出版的第300期《澳门消费》刊登一项关於酒楼对消费者以外币结账的处理方式调查报告,以及消委会在2018年上半年接获各类个案的概况,欢迎消费者登入消委会网站(www.consumer.gov.mo)浏览。

调查酒楼收取外币情况

本澳是一个每天接待来自不同国家、地区游客的旅游城市,游客在消费者过程中或会使用外币。酒楼是不少游客用餐其中的选择,消委会的调查包括“加盟商号”、“诚信店”以及一般商号,共69间的酒楼都表示会接受消费者以外币结账,当中有标示兑换率的酒楼超过一半,其中以“加盟商号”及“诚信店”占大多数外,同时全部都能够在酒楼当眼处清晰标示澳门元与外币的兑换价,此举,既可做到保障消费者权益,亦可让消费者能够判断是否接受相关楼酒提供的兑换率,从而作为决定消费的其中选择条件。

消委会指出,商号如接受消费者以外币消费,应在营业场所内清楚标示澳门元与被接受使用的外币之间的兑换率,保障消费者的讯息权外,亦可避免不必要的误会,影响本澳“创意城市美食之都”的形象。

上半年接2,695宗个案

消委会2018年上半年共处理了2,695宗查询、投诉等个案,958宗投诉个案占整体个案数量的三成半,首五位最多被投诉的项目依次是珠宝首饰、房地产、公共交通、娱乐事业以及饮食服务,以上共四百多宗个案约占上半年投诉个案总数的四成二,消委会分析导致有关消费争议的原委,并向消费者提供“消费提示”,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与能力,同时向商号提出改善建议,保障消费者的合理权益。

以上两份专题报导已刊登在新一期《澳门消费》供消费者参阅。

9月1日起推出“你•赏超市货品”活动

为吸纳市民对超市物价普查工作的意见,提升有关工作的质量,消委会今年再度举办“你•赏超市货品”活动,该活动既提供了一个平台,让消费者提出超市普查应增加那些调查货品的意见,并可参加抽奖,该活动由9月1日起开始,欢迎市民踊跃参与,第300期《澳门消费》介绍参加该活动办法。

最新出版的《澳门消费》报导消委会早前分别前往瑞士日内瓦及台北市,参加由“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举行“消费者保护法律和政策政府间专家组第三届会议”,以及“海峡两岸暨港澳消保论坛”等活动,市民除可在消委会网站(www.consumer.gov.mo)及微信(WeChat)帐号浏览到有关内容,亦可於高士德大马路26号何鸿燊夫人大厦,黑沙环新街52号政府综合服务大楼1楼M区消委会专区、水坑尾方圆广场政府资讯中心、文化局属下各公共图书馆、八角亭图书馆及澳门文化广场等地点免费索取第300期《澳门消费》。

消费者如有任何查询,可致电消委会服务热线:八九八八 九三一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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