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推行都市更新,经听取都市更新委员会的意见,特区政府已完成《设立澳门都市更新股份有限公司》行政法规及《澳门都市更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草拟工作,并正进行立法程序。 “澳门都市更新股份有限公司”作为都市更新政策的统筹、推动及负责机构,由特区政府全资拥有,所营事业主要为进行、鼓励、推广及促进都市更新,以及改善社区环境和完善生活配套设施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