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非强制性中央公积金制度个人帐户预算盈余特别分配第二阶段提款申请已展开,合资格的65岁至74岁长者即日起可向社会保障基金提出申请,获批的款项最快於11月23日过户。
社保基金上月起按年龄层分阶段接受合资格非强制央积金个人帐户拥有人进行提款申请,至目前共收到29,571份申请表,其中已递交申请并获批的75岁或以上长者、领取社保残疾金超过1年以及正收取社工局特别残疾津贴的人士,将於10月23日透过银行转帐收到有关款项。
至於被列入名单的65岁至74岁长者,即日起将会收到由社保基金寄发的提款申请表,上述人士可透过设於全澳各区的自助服务机办理申请,或填妥申请表交回以下地点,有关款项最快将於11月23日过户:
(一)社会保障基金塔石临时办事处(入口在塔石体育馆巴士站旁);
(二)政府综合服务大楼;
(三)民政总署辖下市民服务中心:
-中区市民服务中心;
-离岛区市民服务中心;
-离岛区市民服务中心(石排湾分站);
(四)社会工作局辖下各社会工作中心(至9月30日止);
(五)原南区(下环)社会工作中心(至9月30日止)。
帐户拥有人每年只可提取个人帐户款项一次,市民如想查询非强制央积金个人帐户2018年预算盈余特别分配名单或了解有关资讯,可浏览社保基金网站www.fss.gov.mo或於办公时间致电285328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