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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视海域管理 拓宽发展空间

重視海域管理 拓寬發展空間

2015年12月20日国务院颁布第665号国务院令,明确澳门特别行政区管理85平方公里海域。特区政府高度重视海域管理工作,早前已实施了《海域管理纲要法》。

在管理执法方面,澳门海关持续加强海上执法工作,设立海上行动指挥中心,当有突大海上事故和拯救行动时,中心便会立即启动,指挥海上船艇和陆上关员作出即时拯救。同时,海关在新城填海A区、氹仔岛的北安码头和路环岛的联生工业村码头,增设了三个海上运作基地,使海关巡逻船能在半小时内到达澳门范围内的任一点。管理海域划分为六个执勤区域,海关按各区域的执法情况,派驻不同类型的巡逻船艇进行巡逻工作。

为促进澳门海域的有效管理,海事及水务局亦持续完善海事管理工作。海事及水务局於2016年发行新版《澳门港口图》,对澳门海域内的航道、航标、锚地、海事禁区、海床深度以及本澳的地形和地物等资料作更新,明年将会再对《澳门港口图》进行更新。另外,规范船舶的航行路线,并配合船舶交通管理系统的监察,以保障航行安全。2015年至今海事局共有9艘新船只完成建造并投入使用,其中包括两艘大型救援船,加强了海上的救援力量。海事局在《海域管理纲要法》的框架内,正联同法务局开展《海域使用法》的立法准备工作,以便未来依法开展特区海域的开发与利用。

想了解更多关於特区政府的海域管理工作,可到新闻局Youtube专属频道 http://www.youtube.com/user/macaogcs 或Facebook澳门特区政府新闻局专页 https://www.facebook.com/macaogcs/ 浏览相关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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