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警察局於辖下单位设立9个收件服务点,由明天(2018年9月13日)上午9时起接收集会或示威权书面预告,治安警察局维持收件服务点数目与民政总署原接收相关书面预告的服务站及服务中心数目相同,9个收件服务点如下:
接收集会权及示威权书面预告之服务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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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区(6个) |
地址 |
服务时间 |
澳门警务厅第一警务警司处 |
夜呣斜巷/岗顶斜路澳门警务厅大楼 |
政府办公日 9:00至19:00 (中午不休息) |
澳门警务厅第二警务警司处 |
罅些喇提督大马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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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警务厅第三警务警司处 |
十月一号前地治安警察局总部大楼正门一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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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厅澳门交通警司处 |
得胜马路澳门交通警司处办公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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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警队 |
关闸广场特警队大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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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动厅公共关系处 |
十月一号前地治安警察局总部大楼正门三楼 |
政府办公日 (周一至周四)9:00至13:00、14:30分至17:45 (周五)9:00至13:00、14:30至17:30 |
离岛区(3个) |
地址 |
服务时间 |
海岛警务厅氹仔警务警司处 |
氹仔大连街141号 |
政府办公日 9:00至19:00 (中午不休息) |
海岛警务厅路环警司处(石排湾) |
路环石排湾业兴大厦第六座地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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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岛警务厅机场警务处 |
氹仔北安大马路 |
其中公共关系处收件时间为政府办公日(周一至周四)9:00至13:00、14:30分至17:45,(周五)9:00至13:00、14:30至17:30。
澳门居民如需举行集会或游行活动,可携同已填妥之书面预告到上述地点递交,并出示活动发起人之澳门居民身份证正本,本局收件人员核对资料后,将向交件人发出书面收据。
公众即日起可於本局网页下载集会权及示威权书面预告表格,或於上述服务地点索取。如对递交预告的手续有任何疑问,可於办公时间致电:87905555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