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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区政府全力防风抗灾


政府发言人办公室联同多个部门於今(15)日举行应对超强台风“山竹”工作发布会。本澳受到超强台风“山竹”的影响,气象局将於晚上9时发出红色风暴潮警告,低洼地区将实施撤离。政府呼吁市民做好一切预防工作,共同应对超强台风“山竹”。

政府发言人陈致平主持记者会并表示,超强台风“山竹”在短期内会影响澳门,政府各部门已准备大量工作。

保安司司长黄少泽表示,为应对超强台风“山竹”,特区政府和社会各界已进行了大量工作,今晚和明天是非常关键的时刻,各种应对措施包括低洼地区疏散撤离工作,需在短期内进行,保安部队和相关负责部门已进行大量宣传、演练和讲解工作,已与各家各户联络和取得资料。为使公众和旅客更了解相关措施,按照行政长官指示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相关讯息。他希望传媒机构给予大力支持和协助,利用现在措施在真正启动时频密传递相关讯息,让市民和旅客可以更准确了解相关措施细节流程和注意事项。他呼吁市民和旅客尽量留家中及酒店,把交通资源留给有需要的市民和旅客。

地球物理暨气象局谭伟文表示超强台风“山竹”已进入澳门800公里范围,因此於今日上午11时发出一号风球。下午2时台风“山竹”距澳760公里,中心风力198公里每小时,以25公里每小时的速度向西北偏西移动,於今日下午6时发出三号风球,并於明(16)日清晨,约 2至5时悬挂 8号风球的机会非常高。超强台风“山竹”预计於明日 (16)日中午最接近本澳,本澳悬挂 10号风球机会较大。因应台风“山竹”接近,有关风暴潮的情况,气象局会於今日晚上9时发出红色风暴潮警告,低洼地区明日(16日) 中午至晚间会出现1.5至2.5米严重水浸,因应潮汐变化,水浸时间会较长。雨量方面会比较大,将有150至250毫米,明日日间时间雨量较大。

民防中心联合行动指挥官马耀权表示,根据第183/2018号行政长官批示,民防架构会於晚上9时启动。马耀权又表示,作为民防联合行动指挥官,为保障广大市民及旅客的生命安全,亦会根据赋予的职权,同时会启动“台风期间风暴潮低洼地区撤离计划”,社工局会同步开启16个避险中心,交通事务局也会在4个需要扶助人士集合点安排车辆,接载有需要人士前往避险中心;而海关、治安警察局、消防局、司法警察局、保安高校会按各自分区执行计划,根据社工局提供的资料,协助需扶助人士进行优先撤离;安排人员帮助低洼地区居民及旅客前往安全地点。位处低洼地区,特别是低层人士抓紧时间,做好撤离准备。如果有条件,可以优先联络亲友,提早去他们家中暂避,如果没有条件,可以前往16个避险中心,离开前做好家居安全防范,例如关好窗、电源、石油气等。撒离时,遵守前线人员指示,安全有序地离开。他呼吁市民及旅客,密切留意电台、电视和政府网上有关台风的资讯,做好防风防水措施;地盘需巩固棚架、天秤等工程设施;台风期间留在室内或安全地方;切勿前往近岸、地下停车库等低地区域;很多商户及市民自行安装防水闸,安装后要尽快离开,不要停留在内,以免水位太高冲破闸门而发生意外。另外,8号风球悬挂时,3条跨海大桥会关闭,虽然西湾大桥下层会开通,但是想给予紧急救援车辆及有需要人士使用,因此市民如非必要,尽量不要使用。由於超强台风“山竹”威力强大,当悬挂9号风球或8号风球,经风险评估,基於安全理由,西湾大桥下层会采取临时封闭措施。

马耀权补充指,全澳居住於低洼地区地面层的人口约2,400人,高一层的则约18,000多人,合共约21,000人,16个避险中心共可容纳24,000人,相信能应付。

警察总局局长助理吴锦华介绍高点警报及低洼地区警报,今晚9时在松山灯塔、氹仔大潭山、路环叠石塘山3个高点的预警音频警报信号及低洼地区90支警报系统的预警音频警报信号,会维持鸣响 3分钟;当风暴潮正式抵达,当局会发出紧急音频警报信号,代表预测水位水浸和快速上升。

交通事务局副局长郑岳威表示,因应市民的泊车需要,特区政府已宣布市民可在夜间泊车位及上落客货位泊车,约15公里长度,相当於可停泊3,000台私家车或25,000台电单车,八号风球除下后,希望尽快驶离,以免影响交通正常运作。政府开放3个建筑物作为临时泊车用途,快盈大厦停车场提供121个私家车位和107个电单车位,青涛公共停车场提供80个私家车位和83个电单车位,及位於北安的政府综合大楼3楼和4楼的停车场提供155个私家车位和78个电单车位,由於有关设施仍然处於建筑阶段,现场环境仍未具备正式开放的条件,这次为配合应对台风才采取临时泊车安排,给市民停泊,市民要注意泊车承受的风险及周边道路环境。

治安警察局局长梁文昌表示,治安警察局会监察各口岸旅客进出情况,加派人员在各个繁忙街道上加强巡逻工作,台风期间会投入大量警力备勤,协助撤离和救灾工作。

政府发言人陈致平呼吁社会各界在台风期间不要误信或转发不明来源或未经证实的信息,并密切留意政府发放的讯息。

出席工作发布会的部门有民防中心、澳门海关、地球物理暨气象局、海事及水务局、交通事务局、民政总署、社会工作局、警察总局、治安警察局、司法警察局、澳门保安保队事务局、澳门保安部队高等学校及消防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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