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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约见超市代表重申清运商业垃圾安排 供应废弃食品及货品可被检控

政府約見本澳超市代表重申清運商業垃圾安排

民政总署联同经济局及消费者委员会於九月二十一日约见本澳主要连锁超市及食品零售商代表,检讨是次台风水浸过后,商户之废弃物与商业垃圾的清理善后工作。政府代表重申,业界应按规定妥善安排清运受污染或损毁之货品和商业垃圾,切勿弃置於公共地方加重垃圾清运的工作,并避免引来市民捡拾,影响食品安全及公共卫生。

会上,政府代表强调受停电或水浸影响的食品存有食用风险,可对健康构成威胁,绝不适宜食用;乾货及一次性餐具等受污水沾湿或浸泡后,无法通过晾晒或烹煮方法消除危害,晾晒过程中更可能受二次污染;而一些日常生活用品亦可能因受水浸影响而被污染,无法保证受损产品其质量与安全,业界应按指引及时把相关货品妥善包好,并直接运往销毁。

民署劝吁本澳商户应负起社会责任,必须自行安排清运受污染或损毁之商品和商业垃圾,妥善分类包好直接运往指定地点销毁,避免把废弃物置於公众地方占用公共资源,并防引来市民翻动及捡拾,影响食品安全及公共卫生。

同时,业界亦应全面检视库存及货架上的货品,如发现产品曾受水浸污染或包装出现锈蚀而存有食安风险及品质疑虑等状况,应报废处理,如数量较多可寻求民署协助;但切勿出售、供应受污染或变质的食品;更不应将报废品胡乱弃置,以防止市民有机会捡拾或误食。一旦发现任何人出售或供应存有产品质量安全问题之货物,当局将按相关法律法规检控。

如任何人士继续加工、供应及出售废弃、腐败或变质的食品予他人食用,将触犯《食品安全法》而被检控,若构成违法最高可被罚款六十万元或最高监禁五年。民署呼吁业界及消费者,切勿贩售、接收或购买受污染的食品,如发现有关行为可致电民署食安专线2833 8181举报。民署会继续联同经济局及消费者委员会加强巡查店铺,打击扰乱本澳食品安全及秩序之不法行为。

为提升社会各界应对灾害过后的食品安全及环境卫生意识,民署於年初推出了《防灾善后食水及食品安全手册》以及一系列教学短片与专题网页,并透过与行业商会举行座谈会、派员走访商户,协助业界做好食安风险预防及卫生善后复原工作;此外亦恒常提供「防灾教育-食品与食水安全」讲座,藉与民间社团及学校合作,为服务对象、长者及学生,提供更深入的灾后食安风险教育,指导如何在复原阶段保障食品及食水安全,并执行清理消毒、善后维护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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