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早前珠海九洲港的海关人员查获含有大麻成分的电子烟油事件,卫生局表示极度关注,并重申电子烟对人体构成安全和健康风险,呼吁大众切勿尝试。
根据今年1月1日实施经修订的第5/2011号法律《预防及控制吸烟制度》,任何“以烟嘴方式吸入含有或不含尼古丁的气雾产品,或任何这种产品的组成部分,包括烟弹、储存匣及不具有烟弹或储存匣的装置”皆被界定为“电子烟”,并已纳入规管范围。目前,本澳已禁止售卖电子烟,亦限制电子烟广告及促销行为,而在特定禁止吸烟地点吸食电子烟亦属违法行为。值得注意的是,加热非燃烧类烟草制品(如IQOS)具法律对电子烟定义的相同结构特徵,亦符合本澳电子烟的定义,故同样受到有关法例监管。
电子烟流行堪忧
世界卫生组织指出,电子烟的使用正迅速发展,情况令人担忧。全球电子烟的市场规模逐年扩大,而电子烟在青少年间亦日趋流行。根据《澳门青少年烟草使用调查2015》,关於澳门13至15岁青少年过去30天内曾使用的烟草产品的使用率,卷烟为2.7%、电子烟为2.6%,反映在本澳青少年中,电子烟的使用情况同样值得关注。
电子烟供应商为增加消费客源,尤其针对青少年及不吸烟人士,部分电子烟会被设计成玩具或糖果造型,并标明富含各种味道,以驱使诱导消费者。往往更以炫丽及夸大的推销字眼误导消费者;甚至以“更少危害”掩盖其潜在安全及健康风险。
电子烟含有害物
事实上,电子烟并非仅仅吸入水蒸气或气雾;电子烟溶液或制剂中成份构成复杂,其中尼古丁、丙二醇、甲醛或乙醛、二甘醇、可丁宁、毒藜碱、亚硝胺等物质会对健康构成风险。电子烟所产生的气雾(一手或二手气溶胶)部分含有有毒物质(如乙二醛、甲醛等)及重金属(铅、铬和镍等)、一,二——丙二醇、某些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及尼古丁等物质;这些物质亦可能对使用者及其他人造成健康危害。
电子烟无助戒烟
部分电子烟生产商声称使用其产品比使用卷烟的危害更少更安全,或以帮助吸烟人士戒烟为名,吸引不吸烟人士或有意戒烟者转用电子烟;世界卫生组织指出现时还没有充分证据证明电子烟能有效帮助吸烟人士戒烟;世卫更指出从未吸烟的未成年人使用电子烟,会使其开始吸烟的可能性增加至少一倍。电子烟能成为青少年使用烟草产品的门槛,增加未来吸食传统烟草的机会。
利用电子烟作为毒品载体
电子烟的成份(包括电子烟油及烟弹)未有统一的国际标准,不同制造商的设计与成份差异甚大,制造品质良莠不齐,对其物质成份及浓度亦未明。近年更发现有不法人士利用电子烟的运作方式,将其成为吸食毒品的载体。美国医学会杂志儿科期刊(JAMA Pediatrics)日前发表的报告中指出,於2016年调查美国逾两万名12岁以上学生,约有1/3中学生和1/4高中生表示,曾使用电子烟器具吸过大麻或含四氢大麻酚(THC)制品。THC是大麻成份里主要的精神活性物质,容易成瘾,青少年吸食大麻后对脑部造成严重伤害,影响学习和记忆。
卫生局再次强调,电子烟与传统烟草同样存在有损人体健康的有害物质;而且电子烟并不属於被认可及安全的戒烟方法;青少年使用电子烟,未来转为吸食卷烟的机会大增;而且大部分电子烟内藏电池,具潜在爆炸风险,可造成严重伤害,居民切勿尝试。
卫生局呼吁社会各界远离烟草,为了自身和身边人的健康,请尽早戒烟(戒烟热线:2848 12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