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过导航

特区政府积极完善电话监听法律制度

保安司司長黃少澤接受傳媒訪問

为期45日的《通讯截取及保障法律制度》公开谘询期由本月26日开始,保安司司长黄少泽表示希望能够广泛听取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当中包括律师、司法官、法律界专业人事的专业意见,完善立法方案文本,使将来制定的相关法律制度得到社会认受和支持。

黄少泽今(28)日出席公开场合接受访问时表示,制定《通讯截取及保障法律制度》法律目的只在於适当优化及完善电话监听制度。他强调不论现行还是未来的法律制度中,电话监听的事前、事中及事后的监察全部都是法官执行,这是以最严谨及严格的程序进行的监察方式。他同时指出案件卷宗是属於检察院及法院,因此只有司法官才可以公布有关资料,保安司没有这方面的权力。他亦提及公布有关数据涉及司法保密及正在进行侦查的案件内容问题。

另一方面,黄少泽指粤港澳三地正就港珠澳大桥的试运进行测试,结果待三地组成的委员会商量再作公布。澳门方面重点测试“合作查验 一次放行”通关模式,目前测试过程顺利。至於港珠澳大桥何时通车,他表示暂未有消息。

此外,黄少泽又主动提及对有立法议员在报章中称,2009年有一位市民到警局进行纵火,当市民到警局时,警员已准备好灭火筒,因此认为警方非法电话监听该位市民的通讯,才会预先知道。他对此表示震惊和遗憾,并批评有关议员以不实言论攻击警方履行职责。他指出,当年该名市民在案发前已通知传媒,并在前往警局途中叫嚣,且有传媒及市民用电话通知警方,因此警方才会预先作准备。

查看图库


此页面有问题吗?

帮助我们改进GOV.MO

* 必填项

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