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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局澄清并无举办医学专科学院代表人选举 将依照法律委任专业委员会成员


就网上社交媒体流传一则名为「澳门医专—外科分科学院代表人(院长)提名活动」一事,卫生局澄清,相关投票活动并非由卫生局举办。仁伯爵综合医院外科主任彭向强医生亦向卫生局表示,从未同意成为此项活动的候选人,亦没有提供任何资料给举办此项活动的人士,故对相关活动产生的不良影响保留追究权利。

卫生局表示,为设立医学专科学院,已透过第24/2018号行政法规修改11月15日第81/99/M号法令(卫生局组织法),并自2018年10月4日起生效;当中列明医学专科学院为卫生局的从属机构,该学院的机关由专业委员会和协调员组成。为更有效地协调各专科范畴的培训资源和开展培训工作,医学专科学院将下设4所分科学院,分科学院的主席将作为专业委员会的成员之一。

至於任命专业委员会成员的人选方面,卫生局强调医学专科学院专业委员会不属代议制机关,不存在选举产生的要求,也无须以选举模式产生委员。根据第24/2018号行政法规的相关规定,专业委员会委员的委任需从专业性、广泛代表性及认受性等方面作出综合考量,经卫生局局长建议,由行政长官以批示任命,并将透过《澳门特别行政区公报》刊登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