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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区政府举行《通讯截取及保障法律制度》首场咨询会听取业界意见

《通讯截取及保障法律制度》首场咨询会听取业界意见

为期45天的《通讯截取及保障法律制度》公开咨询由9月26日起正式展开,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于今(18)日下午在司法警察局总部举行了首场咨询会,听取业界的意见。邮电局、电信营运商、网络通讯服务提供者及广播业界共派出35位代表出席咨询会,就咨询文本的内容表达意见和建议。

列席咨询会的政府代表包括司法警察局局长薛仲明、保安司司长办公室顾问高家乐、司法警察局情报及支援厅处长赖文威及法律辅助办公室高级技术员郭少萍。

会上,列席的政府代表详细介绍了《通讯截取及保障法律制度》的立法内容,并与业界代表互动交流及收集意见。出席的业界代表均认同构建《通讯截取及保障法律制度》的必要性,并就网络通讯服务提供者的定义、业界的合作义务和保存义务、违反义务时须承担的法律责任、行政处罚的金额、要求保存的通讯记录的类型及保存期限、法律生效后的过渡期等方面踊跃发言和提出意见。

政府代表细心聆听与会者的意见,逐一作出回答和解释,并强调在制定《通讯截取及保障法律制度》时会与相关业界保持紧密沟通,集思广益,进一步完善有关法案。

按照咨询工作安排,政府将于10月20日、26日及28日举行3场公众咨询会,并已于10月8日开始接受公众报名;目前,首场公众咨询会已截止报名,公众可参与余下两场公众咨询会,报名时间将于10月25日中午12时截止。公众可透过本次咨询的专题网页(www.pj.gov.mo/ch/rjipc)或致电8800 6611报名参加,名额有限,先到先得。报名时请提供出席者的姓名和联络电话,并说明是否发言。

《通讯截取及保障法律制度》咨询文本已经上载至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入口网站(http://www.gov.mo)及专题网页供市民查阅及下载,市民亦可前往保安司司长办公室、司法警察局、公共行政大楼、政府信息中心、政府综合服务大楼、中区市民服务中心及离岛区市民服务中心索取咨询文本的印刷本。

欢迎各界人士于11月9日咨询期结束前提出书面意见或建议。如以信函方式,请邮寄或直接送交澳门友谊大马路823号司法警察局(有关文件的信封、封面或开首处请注明 “《通讯截取及保障法律制度》的意见和建议”);如以电子方式,请透过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入口网站或专题网页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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