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过导航

何永安审计长在立法会全体大会介绍《二零一七年度政府帐目审计报告》


审计长何永安今(18)日在立法会全体大会上介绍《二零一七年度政府帐目审计报告》,扼要说明审计的工作过程及特别事项。

何永安表示,根据审计结果,《二零一七年度澳门特别行政区总帐目》已依法编制,在所有重要方面反映各自所适用的制度下,特区政府在2017年全年的执行或营运结果,以及在截至该年12月31日的财务狀况,因此对《二零一七年度澳门特别行政区总帐目》作出无保留的审计意见。

何永安表示,审计署检查的“政府一般综合帐目”总收入、总开支、总资产分别达约1,264亿元、813亿元及1,232亿元,涵盖政府公库与43个非自治部门的财务数据,以及12个行政自治部门与38个自治机构的管理帐目,合共涉及约190万笔会计记录。综合帐目附注所反映的“财政储备”,结余约4,900亿元,涉及约76万笔会计记录。至于“特定机构汇总帐目”,总收益、总费用及总资产分别达约236亿元、95亿元及3,612亿元,涵盖8个特定机构,涉及约144万笔会计记录。

会上又特别提到审计“特定机构汇总帐目”及“财政储备”的工作量一直持续增加,主要原因是权责发生制会计理论与实务发展迅速,加上涉及的投资工具有更复杂和更多元化的趋势,包括以对冲风险为主的金融衍生工具,以及为提高投资回报而不断增加的“非交易所买卖证券”,估算这类产品定价值的难度相应较大。

在维持审计质量方面,由于特区政府整体预算及实际收入近几年因应外在因素影响而调整,而“财政储备”的规模不断增加,故此审计署综合考虑实际情况,作出适当的安排,以提升审计工作的准确度。

展望未来,因应新《预算纲要法》的要求,审计署将积极加强各工作环节的部署,推进帐目审计的深度与广度,加强对预算和计划管理的关注。

根据既定程序,审计长透过“审计长报告书”分别陈述了“政府一般综合帐目”及“特定机构汇总帐目”的审计结果,连同所转载的两套财务报表,汇编成《二零一七年度政府帐目审计报告》。上述帐目审计报告完成后已送呈行政长官,并送交立法会,以及在立法会全体大会上介绍。公众可于审计署网站下载报告全文,或于办公时间到审计署免费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