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于10月20日下午3时于司法警察局总部,就制定《通讯截取及保障法律制度》举行首场公众咨询会,逾80名市民出席,其中11名市民发言。
咨询会上,列席的政府代表详细介绍了《通讯截取及保障法律制度》的立法内容,并听取了市民对咨询文本的意见。发言的市民大多支持制定相关法案,有发言的市民表示现行的电话监听制度已沿用超过21年,认为有必要进行修订,以适应时代的发展需要;也有市民关注法案对市民的保障。其他发言者亦分别从法案适用的犯罪类型、可截取的通讯类型、截取方法、截取的持续时间及违法截取的刑幅等方面,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列席的政府代表详细回应市民提出的疑问和意见,特别指出由于电话监听或通讯截取涉及居民的基本权利,刑事警察机关对采用此措施非常审慎,并遵循刑事诉讼的原则,尤其是最后手段原则,即在众多侦查手段均无法奏效,而监听或截取是必要措施时,才会考虑使用。另外,政府代表亦说明公开截取相关资料的问题涉及司法保密,决定的权限属于司法机关,但重申政府对这一问题始终抱持开放态度。政府代表亦在会上就发言者提出的其他问题逐一回应。
列席咨询会的政府代表包括司法警察局局长薛仲明、保安司司长办公室顾问高家乐及周栋梁、司法警察局情报及支援厅处长赖文威及法律辅助办公室高级技术员郭少萍。
当局就制定《通讯截取及保障法律制度》,于2018年9月26日至11月9日,展开为期四十五天的公开咨询。日前,当局已举办了一场业界咨询专场,收集电信营运者、网络通讯服务提供者、行业监察实体的意见。按照公开咨询工作安排,为广泛听取市民意见,公众咨询会尚余两场,分别定于10月26日晚上8时,以及28日下午3时在司法警察局总部举行,市民可透过专题网页(www.pj.gov.mo/ch/rjipc)或致电8800 6611报名参加公众咨询会,报名截止日期为10月25日中午12时。
同时也欢迎各界人士在咨询期内提出书面意见或建议。如以信函方式,请邮寄或直接送交澳门友谊大马路823号司法警察局(有关文件的信封、封面或开首处请注明“《通讯截取及保障法律制度》的意见和建议”);如以电子方式,请透过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入口网站或专题网页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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