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局现正发函通知业兴大厦一房单位预约买受人,透过新设的“经济房屋做契文件网上递交平台”提交订立买卖公证书(俗称“做契”)所需的证明文件,进一步加快审查程序,尽快完成业兴一房单位的做契工作。
“经济房屋做契文件网上递交平台”已上载于房屋局网页(www.ihm.gov.mo)“经济房屋”之“经济房屋住户”栏目,提供予经济房屋预约买受人多一种便捷的递交文件途径,而相关人士亦可选择亲临房屋局的青葱或石排湾办事处提交文件。局方将透过部门之间的联网系统查阅及取得有关预约买受人的资料,尤其是物业登记及婚姻状况等,藉此缩短递交及审查时间。
根据《经济房屋法》规定,预约买受人均须提交做契所需证明文件,倘预约买受人或其家团成员出现婚姻状况的变动,如由未婚转为已婚,必须向房屋局如实申报其配偶资料。预约买受人自收到信函通知之日起15日内,需提交相关证明文件,包括身份证明文件、缗姻状况以及是否持有物业之声明书等。倘家团成员的婚姻状况发生变更,须提交相关证明文件,如结婚、离婚或死亡证明文件。
另外,法律亦规定经济房屋申请人在提交申请表之日前的5年内直至做契之日前,不能在澳门持有居住用途的物业,否则将被解除所购单位的买卖预约合同。